广东惠州将奖励燃气企业内部“安全吹哨人”
为进一步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充分调动燃气经营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助力“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燃气经营企业员工因处于生产经营第一线,往往是第一个发现隐患的“哨兵”,其举报具有时效性强、内容翔实准确等特点,对防范事故发生具有关键作用。《通知》要求,燃气企业需鼓励全体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事故隐患,企业需建立多渠道报告途径,确保从业人员清楚“报告哪些隐患、向谁报告”。
如何能够让燃气内部员工全员参与?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通知》不仅指明了“报告哪些隐患、向谁报告”,还明确了“如何报告、报告有何奖励”。针对报告的隐患,企业通过查找、举报、排查、整改、奖励制定闭环管理流程,建立制度运行台账。同时,企业还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分级奖励,重大隐患实行重奖,并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范畴。
此外,《通知》强调,将奖励机制纳入员工培训内容,通过“我是安全吹哨人”等活动提升员工参与积极性,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在考核、评优中予以倾斜。
目前,惠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已全面铺开,覆盖全市数十家燃气经营企业。下一步,惠州市将持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奖励机制落地见效,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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