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 范嗣斌: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市更新重点任务
范嗣斌 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分院院长
近日,全国城市更新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认识实施城市更新对于城市发展模式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重大意义,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城市更新不仅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治理工程,是保障民生、拉动投资、促进消费、 提升治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在落实会议精神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发挥更新专项规划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近年来全国300余个城市基于现实需求编制了城市更新类专项规划,普遍形成“城市更新规划—单元(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更新规划和实施体系,对于各地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起到了良好的技术支撑作用。实施城市更新要紧密衔接城市体检,科学制定实施性、操作性强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通过体检先行、规划统筹、设计引领、实施推动、运营前置、机制保障来统筹引领城市更新。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要全程贯彻体检先行、公众参与、城市设计和运营策划等技术理念,注重各层级的工作重点和不同类型城市更新重点任务的技术要点,统筹规划、建设、治理和运营等各环节。各地应通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储备和实施一批具有社会、经济、文化综合效益的城市更新好项目,实现一举多得。
二是要注重激发社会多元主体的内生动力,协力推进城市更新。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后,城市更新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要可持续地推进城市更新,注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机制模式。要基于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去推进城市更新,构建好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责任、权利和资金共担机制,统筹利用好各方资金资源参与城市更新。要结合近期“两重”“两新”等相关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市场化手段促进多方合作,探索融资模式和金融服务“工具包”,激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和深度参与城市更新。可以通过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流程简化、打通障碍等激励政策鼓励产权主体、使用主体等自主更新,鼓励运营主体提前介入城市更新。
三是要改革创新发挥政策机制的保障作用,高效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推动城市发展模式转型,需要摆脱传统路径和思维惯性依赖。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加强政策支持、深化改革创新的同时,也要给予地方更宽松的、创新突破的空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地方城市更新政策法规体系。近年来,部分省市陆续出台了城市更新条例,数百个城市出台了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或指导性文件,各地出台土地、规划、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千余项,发布导则、指南数百个,这些为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未来,还应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的大方向,进一步提升配套政策精准性,重点突破城市更新中常遇到的土地供给、产权变更、用途调整、功能混合、审批流程、资金筹措、准入成本、持续收益等难题障碍,打好政策组合拳,协同高效推进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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